1、货主委托:确认委托事项
2、报价:当货主预委托我公司为其进口货办理代运业务后,我们要根据货类、货量、货物流向、运输方式等核算出费用标准。
3、接受委托:对于比较大的业务或长期的业务,最好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对于比较小的业务用传真确认即可。
4、索要单据:业务谈妥后,我们要及时的向货主索要报关报验等所需全部单据,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报关报验委托书是最基本的单据,根据海关、商检对不同货物的监管要求,还需要货主提供如:包装证明、许可证、原产地证、重量证明、品质证明、免税证明、机电证明、信用证付款凭单、进口代理协议等等。
5、换单:到船公司或其代理处换取提货单。
6、报验: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请检验检疫工作的手续。注意事项:
(1)资格: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需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资格。
(2)所需的单证:基本单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报验委托书等。根据不同的检验目的,还需附:针叶木质包装熏蒸证明、非针叶木木质包装证明和非木质包装证明正本,原产地证书,许可证,检疫证书,品质证书,重量明细单,环保批文,监管注册证书等。
(3)入境检验检疫内容:品质检验、残损鉴定、重量鉴定、废旧物品检验、保健食品检验、动植物及其产品。
(4)报验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常识
a) 为加快通关速度,在货物未到港之前可提前报验。
b) 进口的设备,有的尽管是非法检商品,但按规定也需报验。
c) 报验之前,首先检查单据是否齐全、有效,内容是否正确、一致。